前段时间,北京人艺经典剧目《茶馆》利用8K高清直播取得了5000万观众的成功;大型民族舞剧《醒狮》推出“一个慧远闵云演出”,吸引了340多万人在“云端”欣赏……几年前,如果有人提出一部舞台艺术作品能在短时间内吸引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人观看,那肯定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现在,这一切都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眼前,人们见证了新技术给舞台艺术表演形式带来的颠覆性变化。
其实远不止表演形式,在技术的塑造下,从创意到创作,舞台艺术的方方面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数字化改变了舞台艺术的传统创作机制和生产方式,数字化演出突破了传统剧场框架舞台空间的限制和线性排演的生产流程。除了演员的表演,还增加了录制、后期制作、存储、播出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影响着演出效果和质量。以《对话寓言2047》系列演出为例,主创团队不仅包括京剧、古琴、呼麦、木偶戏等演出团队,还包括舞台激光、无人机、3D全息等技术创意团队。后者以数字化的舞台语言,在非常规的表演空间中重新诠释了极具特色的民族艺术和先进的声、光、电技术,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艺术效果。同样,京剧《龙凤呈祥》、舞蹈《春之舞》等传统舞台艺术作品也借助互动体验和数字技术实现了立体化表达,呈现出全方位、多中心的特点。总之,无论是新的创作,还是对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再创作,舞台美术创作开始从以导演为中心的体系向编剧、视觉总监、技术总监、制作人等以剧作家为中心的体系转变。
舞台艺术作品呈现形式和观看方式的数字化重构。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科技与艺术碰撞出许多新的作品形式。这些作品不仅依靠数字化的“移屏展示”,整个创作链条也开始深度数字化。跨媒体剧场、剧场播出、线上点播只是数字化的尝试,VR、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XR(扩展现实)等一系列数字化技术正在重构舞台艺术的表演场景,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接受在线支付、虚拟表演、裸眼3D、实时评价等观看模式。展望未来,随着脑神经科学、人工智能和硬件技术的不断成熟,舞台艺术从作品到表演场景都将有更加深刻的颠覆性变化。
数字技术不仅带来了虚拟场景、非线性叙事,还带来了互动体验和实时反馈。观众的评论和反馈成为作品内容的一部分,于是创作者和观众的界限开始模糊。观众具有艺术欣赏者和审美创造者的双重身份,极大地拓展了艺术创作的审美内涵,对舞台艺术创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时代,舞台艺术的创作者不仅要懂艺术,懂技术,还要有创作想象力和良好的表现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作品中有效运用技术,创造出独特的技术美学,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审美需求。
当人们惊叹于技术带来的新的表演形式和观看方式时,另一个声音在人们耳边响起:技术是否会干扰正常的审美,艺术创作是否会陷入技术中心主义?在创作实践中,正确处理技术与艺术的关系,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创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对于艺术机构和创作者来说,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技术革命,想要乘着技术的东风,走艺术创新之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解放思想,破解“技术恐惧症”,从元艺术的角度系统看待数字技术与艺术的融合发展,具体来说,一线艺术创作者可以通过参加主题研讨会、技术培训、创作工作坊等方式,及时了解、学习和掌握前沿的数字技术,不断提高在创作中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其次,立足文化科技发展前沿,推动文艺院团与科研机构合作,依托创作实验室、委托项目、联合制作等方式,为一线创作者提供数字艺术创作的平台和机会,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数字时代和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已经严重制约了文艺院团的数字艺术创作。因此,应加快数字表演人才的培养,比如鼓励艺术类高校和理工类高校开设数字表演实验班或专业方向,培养既懂舞台艺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再次,着眼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及当代受众的审美需求,鼓励创作者和管理者树立“文化大数据”理念,对现有经典作品进行数字化开发和改造,在新作品创作中大胆吸收和利用传统文化元素,创新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的表达方式,实现传统文化与新技术的艺术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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